在花蓮吉安鄉省道台9線與知卡宣大道三段口,21歲林姓男子深夜無照駕駛與另一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,車被撞爛後竟肇逃;警方在事發幾小時後火速找到林男。
林姓男子深夜無照駕駛,日前在花蓮吉安鄉省道台9線與知卡宣大道三段口疑搶黃燈,與另一輛自小客車發生碰撞,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肇事逃逸的林男,詢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。(圖/花蓮縣警察局提供)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今天表示,稻香派出所於2日凌晨2時許接獲報案,在台9線與知卡宣大道三段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,其中一方肇事車輛在撞擊後,駕駛徒步離開現場。
經初步調查,現場為林男駕駛自小客車沿知卡宣大道由東往西方向直行時,與另一輛沿台9線北往南直行由簡男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路口交叉撞。
事故導致簡男及其同車乘客吳女身體多處擦挫傷。林男則在肇事後將車輛留在事故現場,自行徒步離開現場。警方透過調閱監視器鎖定肇事逃逸的林男,並立刻通知林男到案說明,詢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。
警方指出,林男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規定,肇事致人受傷逃逸,可處3000元至9000元罰金,並吊銷駕駛執照;並涉刑法第185條之4,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,致人受傷而逃逸者,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吉安警分局長林俊廷表示,肇事後逃逸不僅延誤救援,也構成嚴重刑責,肇事者應勇於面對,警方對於肇事逃逸行為絕不寬貸,將全力追查到案,以捍衛被害人權益與道路安全。